数字中国 先知先行 会员中心 业界专访 法律法规 行业培训 电子期刊
地理空间项目网  
  首页 项目预告 招标公告 中标结果 行情监测 行业报告 行业动态 电子标书 优秀服务商 供求信息 测绘英才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电子标书      
 
 
 
标题 : 西北大学动态GPS采购项目
标书截止日期: 2007-11-07 00:00:00
所属行业: GPS
所属地区: 陕西
标书简介:
内容
一、总则
1、西北大学资产设备处受西北大学委托,就招标文件附件4所列内容进行邀请招标。
2、凡能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制造商和合格代理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3、招标人欢迎所有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但在招标工作量饱和状况下,招标人有权放弃首次参与此类项目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设备生产厂家除外)。
4、所有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货物是通过正常渠道获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其产品的有关技术、专利、检验、商务等均要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应有能力承担因所供货物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5、投标人有隐瞒、欺诈行为,或在我校有不良供货或施工记录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投标。
6、拟参与竞标的投标人应于2007年11月2日下午6时前在西北大学资产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咨询或购买标书。投标书正本1份、副本10份(开标时自带),正本必须于2007年11月7日上午12时前送至西北大学资产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逾期招标人不再受理。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7、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产生的费用。
8、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西北大学。
二、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拟购动态GPS及其他实验仪器设备一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4。
2、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期是指完成安装调试,交付正常使用的时间期限)。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前,按招标邀请书中的通信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予以答复。
2、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有权主动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而不解释修改的理由。
3、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本。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的招标文件。
4、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以使投标人有一定的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研究和修改。
四、投标书的编制要求及有关事项说明
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顺序和内容进行编写,主要包括:
(1)投标函(见附件:投标函格式);
(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3)设备报价及技术规格响应明细表、偏差表(投标人自制);
(4)投标人认为必要的技术实施方案;
(5)售后服务承诺;
(6)投标人认为必要的附图及说明。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注意事项和各项规范要求。如投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过程中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函件均应使用规范的中文书写。投标人可以提交非中文资料,但与技术规格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产生歧义时以中文表述为准。
五、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
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是投标书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其中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人民币;税务登记证。
2、相关设备制造厂家签发的销售授权书或代理销售授权书;
3、企业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投标除外)和投标人身份证;
4、企业完税证明(不得晚于招标时间一季度);
5、ISO9000等相关质量认证书;
6、同类设备的供货或销售业绩。
以上所要求的资格文件中的1—3项为必备文件,开标时须提供原件。资格文件1—6项的复印件,作为资质部分按以上顺序装订于正本投标书中。
标书下载:

 

机构链接: 自然资源部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国家遥感中心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网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中国测绘学会 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 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