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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
莆田市游泳健身馆(含人防、室外景观工程)建设项目桩基工程 |
标书截止日期: |
2008-01-07 17:00:00 |
所属行业: |
岩土工程 |
所属地区: |
福建 |
标书简介: |
内容 |
1、第十四届省运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场馆建设部拟建的莆田市游泳健身馆(含人防、室外景观工程)建设项目桩基施工项目(重新招标)已由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桩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地基与基础工程
工程规模:14406㎡
招标范围:桩基施工
投资概算:约25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要求工期:3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 格
3、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地基与基础工程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项目经理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并同时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 50000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本工程拒绝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7、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8、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07年12月29日至2008年1月7日,每天上午9时 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9、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名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0、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因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而产生的失误、风险由投标人自负。在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人民币1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再进行补交。
招标人:第十四届省运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场馆建设部(盖章)
联系人:黄先生、俞先生
电话/传真: 0594-2756565/0594-2755203
招标代理人: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 陈工
电话/传真:0591-87677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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