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
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土地整理工程招标公告 |
标书截止日期: |
2007-11-27 17:00:00 |
所属行业: |
土地利用 |
所属地区: |
福建 |
标书简介: |
内容 |
1、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人民政府拟建的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土地整理工程已由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土地整理工程结构质式:水利
工程规模:约750亩层数:/
招标范围:按图纸并结合工程量清单投资概算:约15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建设地点:涵江区萩芦镇
要求工期:100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项目经理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相应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其它详见资格后审文件。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并同时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7、本工程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8、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7年11月22日至2007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
|
标书下载: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