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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
盐城市沿海开发战略规划招标文件 |
标书截止日期: |
2006-07-15 17:00:00 |
所属行业: |
城市规划 |
所属地区: |
江苏 |
标书简介: |
内容 |
1、总则
1.1鉴于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盐城市沿海开发战略规划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招标前相关工作,已具备招标的条件,且该招标规划的相应资金已经落实。
1.2本项目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招标人将对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根据本次国际招标中相关要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3关于本项目的基本情况等将在第二项中说明。
1.4招标人
名称: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
邮政编码:224005
联系人:束栩
联系电话:0515—8190501
传真:0515—6660501
E-mail:6660501@163.com
1.5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216号天和大厦北四楼
邮政编码:210003
联系人:方工、赵工
联系电话:025-83581355、025-83581354
传真:025-83581350
E-mail:ycghzb@163.com
2、项目概况
盐城市地处江淮平原东部,位于我国及江苏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南部毗邻我国最大的经济中心-上海,东与日本、韩国隔海相望,西与扬州、淮安接壤。盐城市的工业经济已初步形成汽车、机械、纺织、化工、食品、轻工等骨干支柱产业,与上海经济区产业配套能力较强,具备承接国际产业、资本、技术、信息转移的基本条件。盐城市沿海岸线开发潜力大,海岸线总长582公里,占全省的56%,沿海岸线分布12个自然港。沿海滩涂资源丰富,总面积4550平方公里,是江苏最大、最具潜力的土地后备资源。盐城市素有“东方湿地之都”的美誉,拥有亚太地区面积最大、保护最完好的海岸型湿地,被列入世界重点湿地保护区,是联合国人与自然生物圈成员。
沿海开发是盐城市未来发展的引擎,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呼应江苏省委、省政府做出沿海开发的战略决策,拓展发展空间,优化产业布局,构建新的区域发展框架。我们诚邀海内外具有丰富经验和相当实力的规划设计机构,高起点、高品位地设计盐城沿海开发规划方案。
2.1项目背景
沿海地区是江苏省最具发展潜力的区域,沿海开发是江苏省“十一五”生产力布局“四沿”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盐城的海岸线占全省的56%,《江苏省沿海开发总体规划》的制定,为盐城沿海开发带来了重大机遇。近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来盐城视察,明确提出要按照“以工兴港、以港兴海、集约开发、保护生态”的总体要求,以沿海港口建设为突破口,以临海工业园区和海港新城为依托,加快沿海新型产业体系的建设。
如何充分利用盐城的沿海优势,以新的理念、新的思路及发展的眼光来实施以沿海港口、临港产业、海滨新城“三位一体”的互动发展战略,打造“海滨盐城”的新格局,是本次规划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因此,目前亟需对盐城沿海开发思路、开发模式、功能定位以及整体空间布局等方面进行研究,以此促进盐城区域经济快速崛起,使其成为中国最具魅力和竞争力的地区之一。
2.2规划区概况
盐城市拥有海岸线资源的地区包括响水县、滨海县、射阳县、东台市、大丰市五个县(市),考虑到区域开发的整体性和经济发展的关联性,本次规划将盐城市区和阜宁县、建湖县也纳入规划范围,即规划区为整个盐城市域。规划区土地面积14983平方公里,总人口798万人,城市化水平42%,人均GDP12658元,三次产业结构为22.3:45.6:32.1。随着区内国际机场、沿海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加快建设,盐城市战略地位与区位优势日渐突出。规划区内沿海岸线分布12个自然港,其中,国家一类口岸一个(大丰港),二类口岸三个(陈家港、滨海港、射阳港)。区内生态特色显著,沿海滩涂湿地分布有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麋鹿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
2.3规划目标及要求
2.3.1沿海开发战略定位与思路
从全球、中国、长江三角洲等多尺度沿海经济带发展及港口建设的视角,研究盐城沿海开发的战略思路,提出区域发展的战略定位;在全省新一轮沿海开发背景下,针对盐城市发展历程及现状条件,提出区域发展的核心目标,并按照“错位发展”的思路,明确沿海地区的功能定位。
2.3.2整体空间布局规划
在对区域开发进行主体功能分区的前提下,基于沿海开发战略的实施,构建新的区域发展总体框架,提出产业布局、城镇体系重构、生态系统支撑、旅游业整合发展、综合交通体系构建等方案。
(1)确定空间开发的主体功能。基于地区发展潜力和生态环境约束状况,采用科学方法进行功能分区评价,划分沿海开发的主体功能区,确定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并对沿海岸线资源进行开发适宜性评价。
(2)构建新的区域发展框架。依据空间开发主体功能分区,进一步优化区域发展的空间结构,提出区域发展的“点-轴-面”体系,并确定其规模等级、功能定位及开发时序。
(3)规划产业发展与布局的新格局。提出产业发展新思路及产业布局新模式,促进产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重点整合与规划临港工业园区,依托港口建设,形成组团式临港工业区。
(4)培育沿海城镇群。重构市域城镇体系,构建沿海港口、临港产业区、海滨新城“三位一体”的城镇组团模式,逐步形成临港新城。
(5)整合规划沿海旅游资源。针对“东方湿地之都”资源的优势,在对旅游环境容量、客源市场等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旅游整合开发方案。
(6)凸显“生态盐城”特色。从生态安全、生态服务、生态景观等层面,对市域生态系统进行科学规划。
(7)建立沿海开发的保障支撑体系。提升沿海地区的交通可达性,规划设计沿海港口与腹地之间的高速公路、航道、铁路相衔接的集疏运综合运输网络系统。增强沿海地区防洪(潮)除涝能力,提出沿海水利基础设施优化方案。
2.3.3沿海重点地区(战略点)概念规划
借鉴国内外沿海开发建设经验,确定沿海重点地区(战略点),并根据其开发定位进行概念规划,为下一步“战略点”详细规划提供支撑。
2.4成果文件要求
本次国际招标规划成果文件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各中标单位可在此基础上根据需要创新性地自行增加其它规划内容,结构、条目可相互穿插、补充。
2.4.1规划说明书
基础资料的调查与现状情况的分析研究
国内外沿海经济带开发战略及港口发展研究
沿海开发总体理念和主要规划思想的阐述
区域开发主体功能分区及岸线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
区域产业发展与布局以及工业园区整合研究
分系统专项研究(生态、旅游、交通、水利等)
沿海临港城镇群空间组织研究
沿海重点地区(战略点)概念规划
沿海开发实施的制度创新与政策保障
2.4.2规划图纸
区位分析图
用地现状及港口分布图
区域开发主体功能分区图
岸线资源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图
区域发展空间结构规划图
区域产业布局及工业园区分布图
旅游发展规划图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图
生态景观系统规划图
水利基础设施规划图
沿海岸线利用规划图
沿海港口建设规划图
沿海临港产业基地规划图
沿海临港城镇群规划图
沿海生态景观规划图
沿海重点地区(战略点)概念规划图
沿海生态旅游区概念规划图
重点港城与市区关系图
2.4.3影像及效果表达
发展战略规划展板
空间影像动画
重点地区(战略点)概念规划鸟瞰图
3、资格预审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科研院所或咨询中介单位;具有一定的国际知名度;国内机构必须具备规划甲级资质,境外机构应具备与国内规划甲级资质等同的水平,境外设计单位若与国内机构合作,国内机构必须具备规划甲级资质;近5年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的丰富规划设计经验:东南亚地区城市规划设计、沿海区域发展规划研究、滨海城区规划及城市设计、滨海生态旅游规划与开发研究、港口、物流、交通规划设计、沿海产业发展规划。
3.2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预审文件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3.3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并及时提供对所有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3.4如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规划甲级资质,其它成员须具备相应专项规划编制能力;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投标意向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授权代表,授权其代表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联系资格预审的有关事宜;
(3)联合体投标意向书应注明联合体各方对联合体在此次申请和未来投标、履行合同中的一切行为承担各自的和连带责任;
(4)联合体投标意向书要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对联合体所有成员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5)联合体成员在递交申请书后不得随意变更。若变更,需提前获得招标人的同意;
(6)联合体投标意向书为申请书的一部分。
3.5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以自己独立的名义或以联合体成员的身份提出一次申请,否则其申请将被拒绝。
4、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
4.1申请书的语言
申请书及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有关资格预审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包括图纸、文字、格式和计量单位等),均使用中文并按中国有关规范执行,如需使用非中文资料,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中文翻译资料,并以中文资料为准。
4.2申请书的组成
(1)资格预审申请书
(2)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申请书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则不需提交此文件)
(3)联合体投标意向书(如申请人独立提出申请,则不需提交此文件)
(4)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5)投标申请人已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
(6)投标申请人目前承担类似项目情况表
(7)拟投入本项目规划人员汇总表
(8)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规划人员简历表
(9)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10)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获奖证书等
(11)投标申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它资料
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的资格证明、获奖证书、管理体系证书等证件均应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复印件不予承认。
4.3申请书格式
4.3.1投标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所提供的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但不得更改实质性内容)。
4.3.2资格预审文件未提供的有关申请内容的格式,由申请人自行编写,但应简洁、明了,详略得当。
4.3.3申请书用A4纸装订成册,并且逐页标注页码。
4.4申请书的数量与签署
4.4.1投标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的数量为贰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申请书应清楚地注明“正本”、“副本”等印记。如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申请书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4.4.2申请书的正本和副本,应包括规定的全部文件以及申请人认为必要的文件。
4.4.3申请书应按规定格式打印或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碳素笔认真填写,字迹清楚,内容齐全,如有涂改,必须在涂改处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4.4.4申请书应在规定的地方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有效,且需要在申请书的每一页签署姓名或姓。
5、申请书的密封和提交
5.1申请书的密封和标记
5.1.1申请人应将申请书的正本和副本分别标识和装订,可整体密封。
5.1.2申请书密封袋上均应:
(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A.项目名称:
B.2006年7月15日17:00时前(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不得开封。
C.申请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
5.1.3如果申请书没有按本须知第5.1.1款和第5.1.2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申请书提前开封的责任和风险。
5.1.4申请书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申请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
5.2申请书的提交
5.2.1申请书提交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216号天和大厦北四楼410。
5.2.2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2006年7月15日17时00分。
5.2.3招标人在提交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并退回给申请人。
5.2.4申请人应派专人送交申请书于指定的地点,如采用邮递等方式提交,以招标人签收的时间为准。
5.3申请书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5.3.1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书以后,在规定的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申请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申请书的组成部分。
5.3.2申请人对申请书的补充、修改,应按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申请书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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