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中国 先知先行 会员中心 业界专访 法律法规 行业培训 电子期刊
地理空间项目网  
  首页 项目预告 招标公告 中标结果 行情监测 行业报告 行业动态 电子标书 优秀服务商 供求信息 测绘英才


 
行业分类
GPS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法规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修订版
发布日期 : 2002-03-11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布文号 : 建标(1993)542号
所属地区 : 所有
附件:
内容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421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3〕542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三年七月十六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

局部修订条文及其条文及其条文说明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31

关于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8]94)的要求,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进行了局部修订。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该规范局部修订的条文进行了共同审查,现予批准,自200241日起施行,其中,1.0.33.0.13.0.23.0.35.0.2(第1款)、5.0.5(第2款)、5.0.6(第一款)、6.0.16.0.36.0.57.0.17.0.2(第3款)、7.0.4(第1款的第5项)、7.0.5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该规范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规定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具体内容,将在近其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311

 

机构链接: 自然资源部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国家遥感中心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网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中国测绘学会 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 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