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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业: |
其它 |
职 位: |
地质矿产 |
招聘范围: |
社会人员 |
工时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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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区: |
湖南 |
工作城市: |
湖南 |
薪金待遇: |
面议 |
招聘人数: |
6 |
学历要求: |
不限 |
性别要求: |
不限 |
年龄限制: |
40--50 |
工作经验 |
四年或更多 |
外语要求: |
不限 |
发布日期: |
2008-07-09 |
联 系 人: |
暂不公开 |
联系电话: |
0731—5131572 |
电子邮箱: | dyy_lrk@163.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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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描述: |
具有5年以上项目管理的经验,能独立处理项目中的各种疑难问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
2、身体健康;
3、其它具体要求见上表:
四、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
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职称证,体检合格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到湖南省地质调查院劳动人事科报名并领取报名表。
2、笔试、面试与考核
(1)笔试由局统一组织,每个岗位原则上按1:3由高分到低分产生参加面试考核的人选。(应聘人员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笔试。)
(2)参加面试考核的工作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及院领导、技术专家、人事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并评分,根据面试与考核成绩确定聘用人员。
(3)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的比例形成综合成绩。每个岗位按1:1由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产生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不合格者,由其他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3、审批和公示
招聘工作完毕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出具书面报告,填写名册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拟聘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局人教处审核后,在“湖南人事编制”网站和局网站公示七天,无异议后上报局党组和省人事厅审批。
4、签定合同
聘用人员与湖南省地质调查院签定合同,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
首次聘用期为一年,一年后合格者续签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政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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