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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海之事无小事 洱海之水金不换
内容
    洱海是云南省第二大高原淡水湖泊,素有“高原明珠”之称,是大理各族儿女赖以生存的“母亲湖”,是整个流域乃至大理白族自治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省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帮助下,中共大理州委、州政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立“洱海之事无小事,洱海之水金不换;只要洱海清,真抓实干不怕得罪人,只要洱海清,不显政绩也甘心”的工作方针,把思路项目化、项目数字化、措施具体化、效益最大化,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真抓实干不怕得罪人,切实做到了依法管海、科学治海、全民护海,洱海保护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2004年至 2006年连续三年洱海全湖水质从原来的局部Ⅳ类恢复到总体达到并保持Ⅲ类,今年上半年有三个月达到II类水质标准,有三个月总体保持Ⅲ类,洱海成为全国城市近郊保护得最好的湖泊之一。洱海保护治理已成为“洱海经验”,受到国家发改委与国家环保总局的肯定,在全国产生了广泛影响。
    着力把思路项目化,以项目支撑洱海保护治理六大工程
  项目实施是洱海保护治理的重要基础。大理州在地方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从上世纪末期就开始对洱海进行保护治理,但由于工程项目治理投入的力度不大,治理的效果不够明显。进入新世纪以来,我们把每个时期洱海保护治理的思路项目化,及时论证、储备一批又一批洱海保护治理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支持的重点和方向,及时上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这一工作方法的转变,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的高度重视,得到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及省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以项目为支撑,先后启动实施了洱海生态修复和建设、污水处理和截污、洱海流域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整治和城镇垃圾收集和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洱海流域水土保持、洱海环境管理等“六大工程”,促进了洱海水污染综合防治得以向纵深开展。
  加快推进洱海湖滨带的恢复,内源治理取得成效。我们先后采取了“三取消”、“三退三还”等一系列重大措施,一次性取消了洱海湖区所有的机动挖砂船、机动捕鱼船和网箱养鱼,完成了洱海1974米范围内1万多亩滩地上的退房、退田、退鱼塘还湖、还林、还湿地工作。在此基础上,从2003年开始全面实施湖滨带生态恢复建设工程,目前,完成了从大关邑至罗久邑生态恢复工程,全长约10公里;完成了从罗久邑至罗时江河口约38公里湖滨带建设,生态恢复面积 413.6万平方米,包括湖滨带生态修复、生态重建及村落污水处理、入湖河口污染控制工程;完成了沙坪湾生态恢复工程,清除了湖底部分水生植物残体和腐植层,减轻了内源污染;完成了满江至机场路长约9.7公里的湖滨带生态修复、生态重建工程。
  加快推进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整治,点源治理取得成效。为确保洱海流域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我们加大了洱海流域污染企业的治理淘汰力度,先后关闭了云南人造纤维板厂、大理造纸厂、大理市化工厂等一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企业,搬迁了大理市中庄如意造纸厂、大理下关制药厂等企业,促使大理市洱滨纸厂、滇西纺织印染厂、大理水泥厂、华营水泥厂、大理市上和水泥厂、大理红山水泥厂等一大批企业新建污染治理设施并实现达标排放。全面整治了大理市大理石加工业的污水排放,对大理石加工业实行集中生产,集中污水治理。切实做到了流域内新建项目与环保设施的“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并督促整改,有效杜绝了新的污染源。
  加快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污染的控制,面源治理取得成效。为控制面源对洱海的污染,在洱海流域各乡镇全面推广控氮、减磷、增施有机肥技术和“三改一池”建设。到2006年,在大理市、洱源县洱海流域乡镇4年累计推广控氮、减磷、增施有机肥、示范推广昂立素和土壤磷素活化剂161.1万亩,推广土壤磷素活化剂30.6万亩,在蔬菜生产重点乡镇推广施用生石灰调酸改良土壤示范5.2万亩。在大理市、洱源县完成生态家园“三改一池”建设7984口,建独立沼气池 3.6万户。从2001年开始,在洱海流域全面禁止使用含磷洗涤用品,洱源县从2005年1月1日正式启动“禁白”活动,大理市从2006年10月1日起,开始在境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有毒有害不易降解塑料制品。从2003年开始,切实加强了入湖河道垃圾管理和农村垃圾的收集清运,聘请了350名河道管理员、滩地管理员,以及900多名农村垃圾收集员,沿湖已建成9座乡镇垃圾中转站,建成了专门服务于流域农村乡镇垃圾处理的洱源县军马场垃圾处理场。全流域共配备垃圾清运车71辆,建成垃圾收集池706个,初步形成了村组垃圾先进收集池,再进垃圾中转站后统一运送垃圾处理场的收集、运输、处理网络。还完成了农村卫生、生态公厕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已建成农村卫生公厕50座、农村生态卫生旱厕500座。流域面源污染控制对保护洱海水质起到了积极作用。
  加快推进洱海流域生态的修复,流域治理取得成效。按“生态优先、重点突出、集中治理”的要求,把洱海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从湖区治理向流域治理转变,从2003年至今,在洱海流域的面山、近山,我们集中财力物力实施了退耕还林16.2万亩,其中:退耕还林7.2万亩,荒山造林9万亩;完成义务植树964.06万株,在大理市的七里桥、大理、银桥、湾桥和洱源县的右所五个镇,每个镇建设环村林20公里、进村通道行道树10 公里和沟渠防护林5公里,绿化长度163.364公里;完成公益林建设封山育林8.456万亩,人工造林1.8万亩,飞播造林3.844万亩,森林管护 328.4万亩;流域内共计实施标准化小流域治理15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9.81平方公里;取缔石灰窑110座、简易厕所141个、采洗砂厂45 家,使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对洱海保护治理产生了重要作用。
  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治理取得成效。大理古城至下关截污干管工程与洱海南路综合管网工程同步投入使用,目前运行良好。海东至登龙河截污干渠工程一、二期7.7公里已建成投入使用,三期5公里已开工建设。下关东城区雨污分流综合管网建设已经启动,一期建成雨水管(渠)58.312公里、污水管道48.306公里,二期排水管网80.25公里年底可完工,三期雨污管网47.185公里已委托可研编制和工程设计。凤仪片区综合管网一期共铺设污水管25.67公里、雨水管18.17公里,二期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大理市大鱼田污水处理厂、庆中污水处理厂和洱源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已正式投入使用。
    着力把项目数字化,不断加大洱海保护治理的投入力度
  做好洱海保护治理工作,资金投入是保障。洱海治理需要大量投入,仅《洱海保护治理规划》“六大工程”34个子项目,资金概算总投资达30亿元。这么大的投入,仅靠大理州财政有限的资金和自己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始终坚持创新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措保护治理资金,有效地解决了洱海保护治理的基础问题。比如2003年至2006年,我们先后向中央和省争取专项治理资金达5亿多元,民营资本投入5000多万元,州市县财政从各个渠道投入6亿多元,银行贷款 3.5亿元,逐步建立起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和社会化的治理投入模式。
  积极向上争取支持。《洱海流域保护治理规划》在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评审后,省政府对《规划》进行了批复。治理的“六大工程”的项目已开始得到国家的支持。目前,国债资金共投入洱海保护治理经费3.1亿元,实施项目7个。 2003年至2004年云南省省级财政安排洱海“九湖”专项治理经费2580万元,对洱海的保护治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州财政每年的投入都在3000 万元以上。
  创新资金筹集机制。按走小步、不停步的思路,提高水资源费的收取标准,逐步把自来水费从每立方米1.2元提高到3元,先从 2004年1月1日起提高到2元,到2007年水价提高到位。最终每立方米水费提取洱海治理费1元,这两项措施每年筹措到治理经费3500万元左右,到 2007年每年可筹措到5000万元左右。此外,还向银行贷了一部分资金,并依靠社会力量,采用BOT模式,由云南庆中科技有限公司投资350万元建成了日处理5000方的灯笼河污水处理厂。
  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在重视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增加投入,缓解治理经费困难的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上级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中央及省安排湖泊治理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湖泊治理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要求,始终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充分发挥州洱海保护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严格项目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和基本建设程序,联合州财政、审计等部门,根据工程项目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了上级补助治理资金的合理、合法使用,强化项目管理,确保建成项目真正对洱海的保护发挥最大效益。
    着力把措施具体化,逐步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洱海保护治理是一个区域性、社会化的系统工程,既要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更要发挥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自觉性。
     依法治海,科学管海。充分运用《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自治权,1988年制定颁布实施了《洱海管理条例》,1998年和2004年分别两次对《条例》作了及时修订,将洱海正常来水年的最低生态运行水位从原来的1971米提高到1972.61米,将洱海从云南省电网枯季调峰地位改变为以环保为主,洱海水资源调度权交给大理州,确保洱海生态用水。洱海保护治理基本实现了统一管理、综合执法。为改善洱海水质,保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及时编制的《洱海流域保护治理规划(2003—2020)》已通过评审,并得到省政府批准,为洱海的科学防治奠定了基础。完成了洱海1/5000水下地形图及1/500陆地环状地形图的数字化测绘工作,初步建成了“数字洱海”信息管理系统。适时动态监测洱海水质,为保护治理洱海提供科学依据。
    理顺体制,落实责任。针对洱海多年来一直分属大理、洱源两市县,带来体制不顺,管理协调任务重的实际,将原来隶属洱源县的江尾、双廊两个乡镇划归大理市,并把州洱海管理局调整为市属市管,整个洱海由大理市统一负责管理,理顺了管理体制。在严格考核兑现上一轮洱海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与大理市、洱源县和州级9个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签订了新一轮洱海保护目标责任书,从州到县市、县市到乡镇、乡镇到村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将任务目标层层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实行风险金抵押和一票否决制,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各级领导干部带头真抓严管,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抓环保的良好工作格局。
  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洱海保护治理最基本的力量和最根本的保证。因此,我们始终坚持相信、依靠和发动群众,让群众积极参与保护治理洱海,调动群众在保护治理洱海中的主体地位与能动性。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讲座、墙报、黑板报和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洱海清、大理兴”的意识,增强只有洱海清大理才有好风光,世界也才能来共分享的理念,相信、动员、依靠群众治理洱海,治理好了的洱海惠及群众,使洱海保护治理各项工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定期公布洱海水质,让群众知晓洱海水质状况,通过清理流域垃圾等活动使广大群众成为自觉保护洱海的重要力量,让其成为保护治理洱海的实践主体与最好监督员。对有关洱海较大规模的规划、决策和项目,召开听证会或进行舆论宣传,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让群众进言献策。同时,编写了以洱海保护为重点的中小学地方环保教材,使青少年一代接受良好的环保教育,成为洱海保护的生力军。
    着力把效益最大化,全面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洱海保护治理的最终目标应该是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具体工作中,一方面凡是浪费资源、污染洱海、污染环境的项目,哪怕就是“一本万利”也不支持发展,一切开发建设和发展都服从于、服务于保护洱海。一方面通过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循环经济之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加快发展的强烈愿望和要求,实现了洱海保护治理效益的最大化。2006年,全州完成生产总值275.28亿元,同比增长 13.3%;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8.75亿元,增长19.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7.73亿元,增长30.1%;全州农民人均纯收入243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76元,分别增长8%和13.4%。真正实现了区域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的目标。
  洱海是大理的、云南的、中国的,也是世界的。目前,洱海保护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形成了“洱海经验”,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一劳永逸地得到解决,面对洱海保护治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洱海的保护治理工作引向深入,不达目的,决不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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