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提高信息的共享与服务水平是一个国家迈向信息社会与服务型社会的重要举措,而空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在其中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许多发达国家在这方面走在前列,并在其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作者在对国外空间信息共享与服务进行分析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关于空间信息共享与服务的体会和意见。
关键词:空间信息共享与服务; GIS ;NSDI
1 全球空间信息共享与服务的趋势
许多研究表明,大约80-90%的政府信息都与地理空间数据有关,即该信息可能与一个地方有关系(例如:区号、纬度和经度、地址、邮政编码等)。从国土安全、应急管理和灾难反应到经济的发展、自然资源、公共安全、运输计划、入侵物种管理、界线确定以及疾病管理等都依赖于准确及时的空间信息。可见,提高空间信合、共享与服务水平是提高各级政府部门的决策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
空间信息具有时间序列性、空间连续性、空间精度的多尺度、高采集成本、低共享成本、信息加工者与信息用户相对分离、信息采集及使用多以政府行为或政府主导的行为为主等特点。空间信息的共享与服务程度可以从侧面反映国家或区域的社会经济水平及信息化状况。
当前,世界上约有40多个国家都制定了致力于本国国家空间数据基础设施(NSDI)建设的相关计划,并将NSDI建设作为向信息社会过渡的重要举措。 NSDI是将全国范围的地理空间数据汇集在一起为各类用户提供服务的一种手段。 NSDI提供了一种环境,在这种环境里组织和技术相互作用,从而促进空间数据的生产、管理和使用。以确保本国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的建设和共享。美国、加拿大、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等国家在这一领域走在前面,韩国、日本、印度尼西亚、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也发展较快,跨国家的地区性空间数据基础设施 ( NSDI)和全球空间数据基础设施(NSDI)建设也正蓬勃开展。其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和未来空间信息产业的国际竟争力。
2 发达国家与空间信息共享与服务有关的项目和战略计划
(1)美国国家空间数据基础设施(NSDI)
1994年4月美国急统克林顿专门签署了12906号总统令,提出建立国家空间数据基础设施(NSDI)。它定义了在促进各级政府、私营和非盈利机构以及学术界范围内共享地理空间数据时所需的技术、政策和人力资源。空间数据基础设施的目标是要尽可能地减少重复工作,提高地理空间信息质量,并使地理空问信息更加便于访问。此外,NSDI还促进各级政府和学术界以及私营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使空间数据的效益充分发挥了作用。
2003年美国总统颁布“地理空间一站式访问”( Geospatial one stop ,简称GDS) 计划,是美国国家空间数据墓础设施之一。其目的是通过更便利、快速和廉价的方式访问地理空间信息,满足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需求,促进电子政务的发展。通过这项计划,各级政府向公众发布其数据采集计划从而减少了数据的重复采集。其网络人口采用标准化的元数据,避免了冗长、非标准的数据采集,扩大了跨机构和政府间数据获取的相互合作。通过这一计划所共享的数据有高程、正射影像、水文、行政边界、交通网络、地籍、大地控制以及各种专题数据。
另外,美国的信息开放政策允许公众使用几乎官方所拥有的全部信息,包括官方GIS数据,都可以适当的价格出售。
(2)加拿大GeoConnections计划
加拿大GeoConnections是一个建众在相往合作基础上的国家级计划,使公众能够通过互联网访问加拿大地理空间信息。
GeoConnections有两个作用:一是建立加拿大地理空间数据基础设施(CGDI),实现加拿大地理空间数据库和服务的在线访问 ;二是协调各级政府、私人企业与学术团体之间的合作,帮助其投资与发展,这些合作为地理空间数据集的标准、协议、访问和维护的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3)澳大利亚空间数据基础设施(ASDI )
澳大利亚空间数据基础设(ASDI)为用户和提供者(包括政府、经营部门、非盈利部门、学术界、一般公众各阶层)寻找、评估、下载和使用空间数据提供基础。其组织机构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土地信息委员会(ANZLI)与测量与制图政府委员会(ICSM )。
澳大利亚空间数据目录(ASDD) )是澳大利亚空间数据基础设施(ASDI)重要部分。ASDD是在线目录,它可提供全澳大利亚的空间数据。由于澳大利亚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各州管理体制不同,但是各洲间信息达到高度的共享。
(4)欧洲空间信息基础设施(INSPIRE )
为了进一步加强了欧空局在空间信息技术方面的合作和资源共享水平,有效解决欧洲空间信息技术应用中存在的国家之间信息重复采集、处理,信息分隔、传递不畅,信息和服务标准化水平低、数据开发利用程度低等问题,欧空局于2002年启动了欧洲空间信息设施计划(INSPIRE ) 。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于2004年正式以欧盟法律形式对欧洲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建没和应用作出明确的规定和长期的部署。
欧盟的这一文件在地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发展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INSOPIRE有6条建没原则:
(1)数据只需采集一次,并能以有效的方式维护;
(2)必须能从不同来源的空间信急进行无缝组合全欧盟的数据,并为众多用户共享和应用;
(3)在某个层次上收集的信息必须为不同层次上共享,例如详细信息可为详细调查使用,综合信息可为战略目标使用;
(4)每个管理层次所需的地理信息应该丰富并索取便利;
(5)地理信息必须容易索取、使用并满足特殊需求:
(6)地理信息必须容易理解,以友好的方式显示并为公众选用。
欧洲各国重视通过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应用,以此大力促进本国和各国间的地理空间信息的共享。据有关资料显示,欧洲的很多国家在电子政务建设中都考虑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英国、捷克、芬兰、比利时、德国、希腊、意大利、挪威、波兰、葡萄牙、瑞典等国家均有与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相似的规划。
空间数据基础设施的一个范例就是欧洲土地信息服务系统(EULIS)。EULIS的目的在于将各国登记地籍信息的计算机系统相互连接起来。所有参与欧洲土地信息服务系统(EULIS)项目的国家通过立法保证允许公民访问土地信息。这些立法都以“信息自由法”或“公共数据法”为依据,有时也依据特定的“地籍法”
3 我国空间信息共享的发展现状和问题
近20年来,我国已经建立了许多地理信息系统或数据库,积累了丰富的信急资源,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和应用开发能力,且应用需求较大。1998年我国建立了跨部门的地理空间信息协调机构,加强了对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的指导和协调。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国内外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现状和趋势的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对世界主要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发展现状、趋势、政策以及我国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现状、优势和主要问题有了比较系统全面的认识;明确了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构成及其在国民经济信息化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我国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方针、发展思路以及发展目标; 设计了未来10年国家空间信息毕础设施发展的总体框架,从空间信息资源体系、网络交换及信息共享服务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应用4个方面提出了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重点、布局安排和政策建议。当前,我国国家地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已具有一定基础,具备丰富的资源环境和基础性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空间信息网络共享环境和技术支撑能力也有了显著提高;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领域形成了一此政策及标准规范等。特别是近期由国家地理空间信息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完成了《国家空间基础信息设施建设与应用“十一五”规划研究》,提出了我国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及应用整体方案、建设重点内容、并就各个领域的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提出了具体规划。
虽然我国空间信息基础设施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应该看到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需求还不相适应。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共享、导致重复投资和建设、阻碍了空间信息产业的发展。特别是目前一些部门各自为政以及多年形成的部门条块分割,许多数据库只是限于本部门、本单位使用,利用效率极低。一方面是大量数据闲置,另一方面需要数据的单位又找不到数据,导致数据重复建设现象的存在,这对于好好地发挥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作用有一定的影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空间信息应用的普及和产业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空间信息资源的建设分布在各个部门及相关单位,空间信息不能充分共享;
(2)空间信息共享与服务相关机制与法律法规相对滞后;
(3)目前的元数据标准制定与数据库建设还是以部门为单位,为国家级层面的元数据共享与服务造成一定的困难。目前,各部门都在制定相应的元数据标准,建认相应的元数据库,对于元数据信息共享和服务造成一定的困难;
(4)信息采集与服务还是以政府部门为主,没有社会各阶层的广泛参与。
4 思考与建议
从发达国家在信息共享与服务水平方面的经验来看,推动空间信息产业的发展,应大大提高政府的决策能力和公众的参与程度,这样才能改善资源利用率,提高工作效率。总结国外的经验,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国家空间信息共享与服务的联盟机制,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发达国家在实施空间信息共享与服务的同时,都组织了由社会各阶层参与的合作伙伴关系或联盟机制,确定严密可行的整体计划和权威的协调机构,明确各组成成员的职责来保障计划的完成。对我国来说特别需要实现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和统一管理,统一标准,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组织空间信息共享与服务的联盟机制,为空间数据共享实施提供保障,使共享与服务成为规范化的行动。
(2)建立健全空间信息服务与共享的政策机制与法律保障。发达国家的空间信息共享与服务都有一整套的政策与法律法规保障其实施例如,法律明文规定公众有获得政府相关信息的权利。在空间信息共享政策法规的研究与制订上我国相对滞后,亟需建立空间信息共享的政策和法规,特别是在数据安全、信息共享、公众信息自由等方面。
(3)开展国家级元数据、目录数据库为主的空间信息服务。元数据服务(包括目录服务、复合查询服务等具体形式)是基础性信息资源查询服务,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是将同一标准统一框架下的空间信息的元数据库互联网上公布,用户可以方便快捷地查询和确定该数据是否是自己所需要和关心的内容,进而可自由选取。因此建立国家级空间信息元数据对外服务窗口是我国实现空间信息对外服务和信息共享的关键措施。
(4)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争取社会广泛参与。发达国家信息共享与服务的参与者包括政府部门、私营企业、非赢利部门、学术界和一般社会公众等各个阶层,甚至与个人有关的空间信息也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获得。他们的经验证明信息的应用程度越高、服务面越广,其生命力就越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