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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石油地震勘探对环境的破坏有多严重吗?
| 2007-05-30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内容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要大力抓好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在指出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时把保护环境、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到了极其重要的位置。可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切实保护好环境,已经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但遗憾的是,现实社会的种种情况却不尽人意,大面积的环境破坏并未得到有效的根治,很多环保措施还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或书面上,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落实。例如,大面积的油气勘探作业对环境的影响就是巨大的,在某种程度上既是对能源的开发,又是对环境的破坏,其中包括对自然环境(地质、地貌、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植物、动物)的破坏,同时也包括对社会环境(社会的、经济的、文化及古迹等)的破坏。特别是如此严重的环境问题,尚未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充分重视,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对环境带来的破坏和影响,有的还非常严重,致使植被破坏、水质和空气污染,影响了局部地区的土壤和生态环境。目前,如何在勘探开发中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还仅仅停留在理论上和制度建设上,缺乏必要的、有效的监督检查措施和监控管理手段。
    人类使用能源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人类寻找开发能源同样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早在35年前,联合国召开的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通过的著名《人类环境宣言》,就向全世界的人们发出了严重警告:“如果人类继续增殖人口,掠夺式地开发自然资源,肆意污染和破坏环境,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必将出现资源匮乏,污染泛滥,生态环境破坏的灾难”。
    那么,石油地震勘探对环境的破坏究竟有那些方面呢?
    大家知道,人们在进行地质勘探时都需要钻一定深度的井,特别是石油地震勘探过程中常用人工方法引起地壳振动如利用可控震源或炸药爆炸产生人工地震,再用精密仪器记录下爆炸后地面上各点的震动情况,利用记录下来的资料,推断地下地质构造的特点,为开采油气资源提供科学依据。石油地震勘探经常使用炸药震源,这就需要钻大量人工地震放炮用的炮眼井(一个工区往往多达几万口井),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对炮井的深度、位置控制不好,达不到质量控制标准,埋放炸药的重量、深度不正确就会对环境造成更加严重的破坏甚至酿成重大安全事故。整个勘探过程实质上就是对环境的破坏过程。一般说来,地震勘探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
    一、水污染方面 工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洗车污水的排放;爆炸对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
    二、大气污染方面  汽车、发电机尾气污染;爆炸气体污染。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方面  测量使用的木桩、小旗等标志;建筑材料、设备维修废弃的零部件以及炉渣;废记录纸和包装材料;剩余的食品等。
    四、噪声及振动污染方面  车辆、发电机及爆炸噪声;可控震源的振动。
    五、生态破坏方面  施工作业车辆、爆炸对地表(土壤)、植被的破坏和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开辟测线对植被(特别是树木)的破坏;爆炸或可控震源对地下或地表设施的影响;施工对古遗迹的影响。
   六、有害液体污染方面  燃油、品种油泄漏对生态的污染;溶剂、防冻液等化学溶剂泄漏对生态的污染。
   七、对当地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的影响
    由此可见,石油地震勘探对环境的破坏是多方面的,今后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决定了我国油气资源的需求将与日俱增,必将会加快勘探步伐,扩大勘探范围,从理论上讲,整个国土面积都是勘探对象,每个地区都将至少被勘探一次。有的地区还可能会被反复勘探多次。在各勘探工区,随着人员、设备进场,机具和车辆维修,油类泄漏,废旧零件丢弃,生活垃圾排放,大小型进口越野车纵横奔驰,上万口炮眼井的施钻和爆炸必将造成生态环境“千疮百孔”、“伤痕累累”、“泪流满面”!过去曾经是国破山河在,无数仁人志士为国捐躯;今日却是国在山河破,谁来为环境遭破坏的惨状买单?尽管我国能源部门早已颁布了《石油地震勘探损害补偿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也参考国际地球物理承包商联合会(IAGC)的《陆上地球物理施工安全手册》和《全球物探施工环境保护指南》有关条款制定了《石油地震队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规范》(SY/T6280-1997)即所谓的HSE规范(HSE是“健康、安全、环保”的英文缩写),但现实的情况是:还没有哪一个部门,哪一个组织站在中华民族及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基础上对环境破坏的现状和后果作出过科学的实事求是的令人信服的评估和有效的监管!仅仅是有关单位用短期行为对造成的环境破坏按规定作出一定的经济赔偿了事,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环境保护问题以及对已遭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实质性的修复和本质上的改善!在各种地震勘探损害赔偿过程中,往往是由地震作业部门的领导与作业区当地政府有关人员协商,通过讨价还价达成赔偿协议,只要付一笔钱、只要能息事宁人,就算万事大吉,(这还可能成为双方官员腐败和灰色收入的温床!)如遇勘探无人区则更不会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这样就把环境破坏的恶果永远留给了祖国的山山水水,留给了华夏儿女的子孙后代!现在,随着全社会对环境意识的增强,在大幅度减少环境破坏的基础上,实施勘探施工将是勘探发展的大趋势,也是有良知有责任感的各界环保人士强烈的正义呼声!因此,如何对石油地震勘探造成的环境破坏作出真实可信、准确量化、科学合理的评估,保证油气勘探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环境的保护不是仅仅停留在口头上书面上而是切实对勘探区的环境实施有效的监管和对污染、破坏的预防,以及怎样落实各项措施加强对勘探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使各种影响和破坏减少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持人和自然环境长期可持续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这也是石油勘探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和应尽职责。
    因此,必须在勘探区及周边地区,建立和健全环境监理制度,特别要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环境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处理勘探过程中出现的环境问题,避免处理不及时对环境造成更大的危害。人类的命运与地球的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全球环境,是每一个人的神圣职责。如果人类社会的盲目、畸形发展得不到控制,无节制地在地球母亲身上疯狂的勘探、开采自然资源,自然界就将对人类进行更残酷的报复;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在第36个“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我们强烈呼吁国家环保部门、油气勘探管理部门为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造福全体人民,尽快在原有《石油地震队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规范》的基础上,出台强有力的行政、技术监管措施,特别是加强在勘探施工现场对炮井的深度、直径、位置进行监测、控制,减少施工车辆对植被和地表的损害(这些人为的因数只须稍加努力就可改善,无须大的投资!)向全社会提供真实可靠、科学量化的监控数据,确保勘探质量,为减少石油地震勘探对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的破坏,保护我们的共同家园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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