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增长方式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节约用地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内容
与会专家认为,节约用地是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可以实现单位用地“投入-产出”效益的最大化,而对土地集约利用的严格控制,在客观上促进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土地集约利用的刚性指标,比如建设用地容积率、工业项目投资强度等,是实现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保障。在用地面积受到控制的情况下,企业只能从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以及管理完善等方面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这就推动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有专家认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过程,也是土地资源与水资源、能源资源、原材料资源不断优化配置的过程。因此,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需要通过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以及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来实现。这就要求科学地处理好土地节约与非土地资源节约之间的关系。
有专家认为,经济发展程度不同,推动经济发展要素之间的替代方式也不同。工业化初期,由于资本缺乏,于是土地替代资本。随着经济发展,资本不再短缺,于是技术替代土地。我国目前没有出现技术替代土地,是因为土地要素还没有完全实现市场配置。
有专家认为,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实行产业分区,而产业分区必须在较大区域内进行,乡镇的区域狭小,功能雷同,是造成我国产业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重要原因。因此,建议合并乡镇,扩大区划。至少应以县域为单位聚集产业,在县域内的不同区域设置不同的产业发展重点,可避免重复建
设。
2.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应积极推进以市场为基础的土地配置方式
为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应该改变目前的土地配置方式,积极推进以市场配置为基础的土地配置方式。有专家认为,作为划拨土地拥有者的企业一般不把土地成本记入生产成本,因而缺乏土地集约利用的市场动力;为了利润的最大化,作为划拨土地拥有者的企业也不愿意增加成本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由于体制原因,大部分作为划拨土地拥有者的国有企业经营不善,技术落后,也没有能力采用先进的技术方案去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划拨土地的无期限性使用使得划拨土地的拥有者把土地作为单位的“私有财产”,宁愿大量土地被闲置也不愿意让这些土地被别人集约利用,这种现象在那些能维持生存的企业中最为严重。因此,划拨土地的大量存在是我国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为了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应全面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3.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规划决策需要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
有专家认为,现在我们对有多少耕地,有多少建设用地,耕地、建设用地每年变化量是多少,各种产业用地、各种权属用地是多少,都不十分清楚,数据都不准确。而搞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规划决策需要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所以,应该发展精准土地技术。精准土地是在土地调查和监
测基础上,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通讯网络技术的发展而建立的一种时时获取、存储、分析、统计土地数据的机制,即利用3S技术定时、定位、定量的控制土地调查、评价、规划、保护和利用的一整套高度现代化的体系。只有把精准土地机制建立起来以后,土地的数据才可以成为真正真
实的数据。
二、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问题
1.城市规模取决于聚集效应
有专家认为,城市规模取决于聚集经济和聚集不经济的聚集效应。一方面,规模较大的城市具有较好的基础设施条件,较完善的生产、金融、信息、技术服务,集中的、有规模的市场,并且会由于企业和人口的集中而在技术、信息、人力资源等方面具有优势,从而产生较高的经济效益。
另一方面,由于人口的集中、城市规模的扩大,导致城市交通、环境、生产成本等方面状况的恶化,带来外部成本增加。城市的规模受到这两股力量的共同作用,只有当两股力量相对均衡时,城市的规模才会稳定。所以,不能主观地认为城市规模越大越好,城市化进程越快越好。
2.我国城市集约用地水平整体不高
关于我国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情况,有专家从社会经济、土地投入产出、生态环境和人口四个方面筛选了15个指标,对18个特大城市进行多因素综合分析,发现18个城市平均综合得分均值才0.015,反映出我国城市整体集约用地水平较低。高于均值的城市为上海、青岛、杭州、北京、广州、南京、济南,这些城市社会、经济、人口、环境等发展相对比较协调,土地集约利用程度相对较高。而西安、哈尔滨、太原和重庆的综合得分较低,说明这些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很低,用地“粗放”较为严重。另外城市之间集约用地水平差异也很大,如分值最高的上海市为5.28,分值最低的重庆市为-5.03,二者之差高达10.31。所以,我国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潜力非常大。也有专家认为,尽管上海土地资源利用和产出率等与全国相比处于领先水平,但根据工业调查,目前全市低效用地约占全市建设用地总量的13.28%,表现为产业用地集聚程度不够,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较低,地均产出率和投资强度偏低。另与发达国家相比也还处于较低水平,表现为农村居民点、工业用地比重偏大,生态用地比重明显偏低,道路等基础设施用地比重偏少等。因此,上海的土地集约利用潜力也还很大。
3.城市节约集约用地的重点在于存量土地
与会专家认为,城市节约集约用地的重点在于存量土地。有专家认为,治理“城中村”是挖掘城市存量土地潜力的重要途径。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的“城中村”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处在建成区内的“城中村”。北京约有这类“城中村”231个,占地面积109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73.5万平方米;另一类是处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城中村”,大多分布是在城乡接合部。北京约有这类“城中村”112个,占地面积约1.8亿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221万平方米。这两类“城中村”目前在朝阳、海淀、丰台三个区分布较为集中。“城中村”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征地单位对征用的土地长期不进行建设,又缺乏有效的管理;开发建设时完成了主体建设,却丢下了道路、绿化用地上的房屋不管;城市建设中遗留下某些破旧建筑等。“城中村”地区城市化进程和管理相对滞后,市政基础设施匮乏,私搭乱建现象严重,不仅土地利用效率极低,环境脏乱,而且社会管理混乱,已成为北京市城市公共安全隐患的突出地区,应特别加以关注。
4.调控房地产市场是政府的责任
有专家认为,政府角色错位,职能紊乱是目前房价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政府、企业和社团等三大主体。政府行使的是法律授予的权利,企业行使的是市场授予的权利,社团组织行使的是社会授予的权利。政府的主要职能应该是公共产品的提供者、良好市场环境
的创造者、人民权利的维护者。而目前有些地方政府对经济事务干预过多,甚至直接投资参与盈利,成为楼市的“经纪人”。政府部门不让社团去组织楼市协调、经纪代理、税收评议、招商引资、质量检验等社会职能,反而去代替企业招商引资或投资决策,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实际上,很多楼市项目都是政府在背后直接或间接推动的。所以,要稳定房价,首先要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
有专家认为,我国城市土地收购储备目前存在很多风险,如经营失误、到期不能还贷、利率变动、法律法规不健全、城市领导人更替、自然灾害发生等,因此,必须对土地收购储备行为进行规范。
三、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耕地保护问题
1.新农村建设必须重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与会专家认为,我国农村的土地利用状况不容乐观。农用地,诸如耕地、林地、园地、牧草地等的土地投入并不高,尤其机械化和科技投入较低。农村居民点的面积并未随着城镇用地规模的增加而减少,相反,大多数区域仍逐年增加。农村的村镇企业建筑容积率不高,占用土地面积较大。面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压力,农村的土地集约状况问题突出。有专家认为,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新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多年城市规划的实践看,构建合理的村镇体系意义重大。合理的村镇体系可以加强不同类型村镇的资源、产业优势互补,强化中心镇的
核心凝聚力和对周边村镇的辐射带动作用,可以有力避免区域内重复建设,达到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效果。在构建合理的村镇体系时,要从区域的大环境出发,权衡产业和资源的差异,合理分工,通过对村镇等级规模、职能分工、网络布局等结构的合理规划,鼓励村镇企业向村镇园区
集中,人口向中心镇、中心村集中。有专家认为,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大家把90%的目光都锁定在不足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1/5的城镇用地上,虽然在经济效益等方面城镇比农村居民点更重要,但从节约和集约用地角度讲,农村居民点用地才是建设用地的大头。比如,截止2004年底,我国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已达24834万亩,是城镇用地规模5104万亩的4.86倍,而同期,农村人口规模是城镇人口规模的1.4倍。可见,新农村建设中必须注意农村居民点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2.努力提高农村宅基地集约化利用程度
有专家认为,农村宅基地与其他集体建设用地性质是截然不同的:一是宅基地属于福利性用地,根据当前相关文件规定,不允许宅基地经营性使用,这有别于其他集体建设用地;二是地籍调查结果表明,宅基地使用权变更频率较低,其权属状态比其他集体建设用地更为稳定;三是宅基地
在农民心目中地位更高。由于传统的“家庭”观念,作为“家庭”载体的“住宅”神圣不可侵犯,几厘米权属界线的差异都可能引发激烈的邻里矛盾。因此,应将两种用地使用关系分别进行规范,在管理上加以区别。
有专家认为,为了使农民与市民享有同等的土地使用权,同时也为了解决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提高农村宅基地集约化利用程度,必须改革现行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在坚持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允许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构建“坚持集体所有、允许自由流转”为核心的农村宅基地集约化利用新机制。
3.保护耕地和建设节地型农业
与会专家认为,建设新农村,必须注意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不仅要保护数量,也要保护质量。有专家认为,耕地数量减少,质量降低,除客观原因外,一直以来,人们把大自然特别是土地资源,当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库。今天,要从根本上解决耕地保护问题,就应该
彻底改变“人地对立关系”的错误认识,提倡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有专家认为,在我国,面对粮食安全的巨大压力,围绕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应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不断提高农业的科技投入,建设节地型农业。科技的发展,使农作物的种植从平面农业走向立体农业,应重视土地的三维立体空间利用。培育新的农作物品种,提高作物产量,实际上也是减轻粮食安全压力、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程度的好方法。发展新型节地型农业,是农村土地集约利用的一条有效途径。与会者认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是中心环节。土地利用方式与经济增长方式密切相关,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必然导致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土地作为宏观调控手段,对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调整发挥着重要作用。最近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当前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过快,低成本工业用地速度扩张,乱占耕地、违法违规用地屡禁不止等土地问题提出了八条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落实这八条措施必将对转变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和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发挥重要作用。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的形成有着深刻而复杂的社会经济背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任重而道远。作为土地科技工作者,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中国土地学会继续对这个问题组织研讨,也希望广大专家、学者继续关注和讨论这个问题,对如何转变经济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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