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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措施确保新疆净增耕地65.5万亩
| 2007-07-18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内容
    截止2006年底,新疆耕地总面积6160.5万亩,较2005年净增65.5万亩。这个跨越式的发展是新疆在耕地的利用和保护上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四大措施的结果。
    措施之一:强力推进耕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新疆耕地总量虽然相对较多,但土壤沙化、盐渍化严重,地力很差,中低产田占到三分之二,产出率较底,加之新疆耕地南北疆人均占有面积极度不均衡,北疆有的县人均占有耕地10多亩,而南疆有的地区人均耕地还低于全国水平,严重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耕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是农业发展的前提。
    节约集约利用耕地在新疆首先面临着传统用地观念的转变,引导农民改变用地观念是综合的系统工程。30多年来,新疆在耕地的防风治沙、中低产田改造、科学种田、《土地管理法》宣传以及强化耕地管理和耕地保护上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
    自治区党委、政府带头并号召全疆各族人民连续几十年如一日坚持种树种草,绿化环境和防风固沙。和田地区几十公里的绿色长廊、阿克苏地区规模庞大的柯克牙工程、乌鲁木齐市和库尔勒市的荒山育林、石河子市的城市绿色生态建设、克拉玛依市实施的绿色农业规划等都是生动的典型。
    千方百计培肥地力和进行中低产田改造。新疆多年来坚持农作物轮茬和培肥地力,并在灌溉方式上由大水漫灌向喷灌和根系滴灌方面转变,不但节约了水资源,而且防止了水土流失和土壤盐渍化。
    全力推行科学种田。自1984年新疆农民车文地膜植棉创亩产150多公斤皮棉引起轰动以后,新疆科学种田开始普及和高涨。送科技下乡活动一直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土地管理法》颁布以后,围绕着珍惜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宗旨,开展了旷日持久的宣传教育,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民心,从根本上改变了历史上形成的用地观念。
    强化地籍管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利用规划。把土地特别是耕地像管户口一样严格管理起来。同时,制定和编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详尽到每块田间地头。对撂荒地、废弃地和挪作他用的耕地进行复垦,对利用不合理造成耕地资源浪费的土地进行整理。
    新疆通过从用地观念的转变到围绕着耕地作出一系列的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措施,在迅猛的建设势头中和全国耕地锐减的情况下,新疆耕地总量未减,并稳中有增。
    措施之二:拉起不可逾越的红线
    在今年的两会上,温家宝总理针对我国的耕地锐减问题提出:要以世界上最严格的措施和手段保护耕地,拉起不可逾越的红线。
    新疆耕地之所以能出现这种令人振奋的局面和前景,是坚决贯彻落实基本国策,严守住了这条红线的结果。
    墨玉县有这样一个故事:某镇本想为农民建立一个农牧产品贸易市场,规划中包含了一些耕地。可是通过《土地管理法》宣传教育,镇上这些视耕地为眼珠的农民说啥也不让占耕地,并找到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过几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调查,否决了镇政府的决定,而且对镇领导提出了严厉的批评。
    近年来,新疆在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上采取了强力措施:首先在立法上建立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颁布政府令、出台有关规章和文件等,尤其是对于基本农田更是严格规定,寸土不让,谁要是跨越这条高压线,严惩不贷;其次,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管理,赋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更大的职能和权利,不但实施了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国土资源管理主要领导的垂直任命,而且成立了独立的国土资源监察、执法总队,各地州(市)、县(市)相应成立了分队和大队,实行垂直领导,独立办案;第三,建立耕地保护监督网络和举报系统,各地农村几乎村村都聘请了土地监察员,对发现的任何破坏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的事件随时举报,使耕地真正得到了切实保护。目前,新疆基本农田不但划定完毕,而且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6%以上,同时,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就赋予了法律的保护。
    新疆近年来加大了对土地违法特别是耕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的单位进行通报、罚款,责成恢复原貌,并追究领导人的责任。一些乡镇干部因违法批地建私房被撤职、罢官,还有个别的被追究刑事责任。
    措施之三:经济建设向戈壁滩要地
    近年来,新疆加快了能源、交通、电力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不但城市规模比刚解放时扩大了三倍,而且工业化建设也随着优势资源转化战略的实施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这种喜人的形势下,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始终绷紧耕地保护这根弦,一刻也未放松。不但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管理,把住占用耕地这个“口子”,对基本农田一分也不能动,而且要求经济建设用地在解决水的问题前提下向戈壁滩要地。
    国土资源厅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指示,在对国家、自治区各项大中型建设项目用地热情服好务的同时,认真审核项目占地情况,尤其是占用耕地更是严格把关,对不可避免的占用耕地,在决不突破国家每年下达的用地指标并有节余的基础上,做到:“占一补一”,补充的耕地至少要达到被占用的标准;对于划定的基本农田,是“绝不许越雷池半步”。新疆一发电厂扩建工程是国家和自治区的重点项目,按照原工程设计方案,要占用耕地4亩多。用地项目报上来后,国土资源厅建设用地管理部门会同征地事务中心深入用地现场踏勘,经过仔细研究分析,提出修改方案,不但规避了占用耕地问题,而且确保了工程用地和工期,并为国家节约了巨额资金。
    如今,新疆总的用地方向是经济建设项目向戈壁滩要地,在这个问题上,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与建设项目办、企业甚至是民营资本已达成共识。一方面保证了新疆耕地的稳中有增,另一方面也为项目和企业降低了用地成本,形成了双赢互利的格局。
    措施之四:以土地开发整理为重要内容的增地提质
    新疆拥有耕地后备资源2亿多亩,据专家反复调查研究论证:新疆水资源(特别是地下水、冰川水)很丰富,同时,新疆目前的耕地质量不高,耕地的利用率较低,这些为新疆的土地开发和整理提供了发展基础和很大的空间。近年来,新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疆建立高品质农业基地的指示精神,在以水定地的前提下,大力推行土地的开发整理和中低产田改造工程。
    为了加快新疆土地的开发整理和中低产田改造工作进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曾两次带队到国土资源部举行座谈,初步明确了新疆伊犁河谷土地开发整理、天山南麓数十万亩耕地盐碱治理和中低产田改造、塔里木河流域土地的整理和耕地改良、天山北麓土地整理等四大工程。
    近年来,国土资源部对新疆的土地整理工作高度重视,2000年—2004年5年,中央拨给新疆的土地整理资金1亿多元;2005年一年,土地整理资金就近1亿元;2006年,猛增到数亿元。同时,地方财政也挤出配套资金加大土地整理工作力度。在新疆,土地整理已作为增加耕地的一项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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