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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另一种思考
| 2007-07-19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内容
    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的耕地保有量一直趋于逐年减少的态势。据统计部门的资料,我国耕地保有量由1971年的10069.93万公顷减少到1995年的9497.09万公顷,年均减少23.87万公顷;另据国土资源部门的资料,经全国土地资源调查,1996年全国耕地保有量为13003.92万公顷,2005年为12208.27万公顷,年均减少88.41万公顷。可见,我国的耕地减少是多届政府都未能解决的难题。
解题之举与难点所在
解题之举
    上个世纪70年代初期,当我国耕地总量开始逐年减少之际,国家领导人就对此给予了密切关注,并就农民建房占用耕地等问题多次下达文件,但成效不大,直到1986年,中央发出了措辞严厉的《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并决定实行城乡土地统一管理的重大措施,设立国家土地管理局,各级人民政府也都设立相应的土地管理机构,同年,全国人大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土地管理法》,随之,“切实保护耕地”也逐渐提升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1986年以后,我国以保护耕地为核心的土地管理事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土地管理法》经过多次修正后,在耕地保护方面采取了世界上最严厉的手段,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责令“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内耕地总量不减少”,对各项占用耕地的行为也都一一作了严格的限制,应该说,为了保护耕地,我国的法规已相当完备,作为业务主管的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和现在的国土资源部及其各级机构也都为保护耕地尽心尽力,但事与愿违,我国的耕地总量仍在大量减少。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除新疆外,耕地总量均在持续减少,其中绝对量减少最多的是内蒙古,2005年比1996年耕地总量减少了110.02万公顷,相对量减幅最大的是北京,2005年比1996年耕地总量减少了32.1%,而新疆的耕地总量也仅增加了7.77万公顷,与全国净减少耕地795.65万公顷相比,不足1%。
难点所在
    众所周知,当前我国耕地减少的原因有四个,一是农业结构调整,二是生态退耕,三是建设占用,四是自然灾毁。
    对于农业结构调整中减少耕地的问题,土地管理法中已做了种种规定与限制,但执行起来很难,首先是土地承包后,农户拥有自主经营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户要追求土地利用效益的最大化,必然要将低效益的耕地改作他用;其次,由于比较效益低,农民淡化了经营耕地的积极性,不少地方农村主要劳动力大量流向城市,造成了耕地的闲置,严重背离了保护耕地的宗旨。在这个形势面前,土地主管部门就很难坚守住耕地的规模。至于生态退耕问题,这是中央的政策,为了改善生态环境这个大局,把一些不适宜耕作的耕地还林还草,从而提高了耕地整体质量,也是无可非议之举。自然灾毁问题则属于人力难以抗御的事。于是,土地主管部门就只能在建设占用耕地上下功夫,现在所说的耕地占补平衡,事实上也只是指国家建设占用耕地的弥补。
    据1997-2004年的资料分析,在我国减少耕地的总量中,因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而减少的耕地占78.61%,是造成耕地大量减少的主因,因建设占用而减少的耕地占15.69%,因自然灾毁而减少的耕地约占5.70%。事实证明,建设占用决不是造成耕地减少的主因,抓不住主因,当然也就难以扭转耕地大量减少的局面。
理论界的众说纷纭
    耕地问题一直是我国理论界关心的热门话题,特别是1994年美国学者莱斯特×布朗发表了《谁来养活中国》一文后,震惊了国内外,不仅引起了我国国家领导人对耕地问题的更加关注,而且还掀起了学术界的讨论热潮,众说纷纭。
    为了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有些学者提出大规模开发我国耕地的后备资源;有些学者提出把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导致减少的耕地仍视为耕地,称为可调整耕地;有些学者则热衷于改变“耕地”的概念,提出广义的“耕地”应包括园地、鱼塘甚至多年生作物用地,借以掩饰耕地大量减少的现实;还有的学者认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不应局限于面积上的平衡,而应以耕地的产能进行平衡,这些学者还为此提出了“标准亩”的概念及其计算公式,如此等等,莫衷一是。
    耕地就是耕地,古今中外在“耕地”概念上并没有多大的差异。在我国现行的土地分类标准中的耕地含义与国际上的耕地概念虽然在文字表述上有所不同,但在计算口径上基本是一致的。有些学者试图把国际上称为“多年生作物土地”也归入“耕地”,并声称要与国际接轨,实属混淆视听。
    至于要通过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的途径来完全弥补“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中的缺口,也很不现实。我国耕地的后备资源大多分布在边远地区,而且是自然条件较差的资源性缺水地区,一是开发难度大、成本高、效益低,即使能生产出一定数量的农产品,要远距离运送到消费区去也不现实;二是耕地后备资源很有限,据有些学者计算,按现在的开发进度,再开垦40年就可开发完;三是生态环境条件的制约。
    耕地减少是客观事实,耕地的计量历来都是用面积计算,更换概念也掩盖不了事实,而改变计量方式也只有学术研究的意义。看来,还是要从现实出发,从耕地保护的出发点——粮食安全这一主题进行探讨,这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我国粮食和食物的供需状况
    作为全民族赖以生存的基础产业,农业的基本任务是为社会成员提供食物和为轻工业提供原料。回顾1990年以来我国农业发展的情况,不难看出,在中央一系列政策和国家多方位的支撑下,我国农业的运作基本上是健康平稳的,不仅满足了全国人民的食物需求,适应了城乡居民食物结构不断优化的新形势,还为轻工业提供了大量的原料。
我国粮食供需情况
    在耕地总量不断减少的情况下,全国2005年的农作物总播种面积比1990年增加了4.8%,但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则比1990年减少了8.1%,粮食作物的种植比重也由1990年的76.5%下降到2005年的67.1%,然而在这个情况下,我国的粮食总产量却比1990年增加了8.5%,这是我国农业发展中取得的可喜成绩。
    1990-2005年间,我国粮食生产总量为746783万吨,出口总量为16497万吨,进口总量为23409万吨,进出口相抵,我国净进口粮食6912万吨,占我国粮食生产总量的0.93%。16年内,我国年均净进口粮食432万吨,按我国粮食单位面积产量推算,意味着我国每年“租用”了国外粮田约88万公顷,大致相当于我国粮田面积的0.84%。事实表明,我国耕地面积的减少非但没有造成粮食危机,与前十年年均净进口807万吨相比反而减少了粮食的进口量。
我国主要食物生产状况
    中国人食物的主要种类除粮食外,还有油料、糖料、蔬菜、瓜果、肉类、奶类、蛋类、水产品等(在联合国粮农组织所统计的食物供应量中划分为16类,其中将粮食细分为谷物、薯类和杂豆,果品则细分为坚果和水果,油料则分列为油料和植物油,另外将调味剂、含酒精饮品、动物脂肪等也列入了食物种类加以统计)。根据国家的统计资料分析,在1991—2005年期间,我国的食物供应量已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按年中人口数计算的人均食物供应量也随之有了较大增长。虽然人均粮食由1990年的393.1千克下降到了2005年的371.3千克,但由于其他食物供应量的大幅度增加(见表1),为全社会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与提高提供了物质保障,这完全得益于农业结构调整,对此,全国人民是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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