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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的通知
| 2007-11-22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地籍(权籍)处:
  为确保今年各地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及时安全上报汇总,按照《关于开展200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17号)的要求。现将数据报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0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继续采用国土资源主干网络传输的报送方式,各地报送的用户名、密码仍沿用2003年度的设定不变。目前,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网络报送服务器系统已经开通,并开始接受各地汇总成果的报送。
  请各地尽快配置网络,并按照数据报送的有关方法和步骤(见附件),调试设备,以省为单位将通过省级检查的土地变更调查汇总数据进行传输。请各地务必于2007年11月25日前将汇总成果报送国土资源部。报送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的主干网络服务器将于11月26日停止服务,并关闭传输通道。
  各地在报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部地籍司。
  联系人:何  维、刘延东、曾  巍、杨祝晖
  电  话:010-66558694,66558697,66557032,66557025
  传  真:010-66557012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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