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近日组织执法大检查,抽查了江阴市167个建设用地项目。结果表明,该市依法用地规范率达100%,同时还实现了违法用地发现率100%,违法用地制止率100%,成为全省10个“土地执法模范市”参评市之一。江阴市土地执法监察三个“百分之百”从何而来?记者日前进行了采访。
三个“百分之百”是“说”出来的
用江阴市国土资源局苏士虎局长的话说:“依法用地、管地,是做出来的,也是说出来的。说就是加大宣传力度,说就是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
为有效增强社会各界的土地法律意识,减少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江阴市加大宣传力度。据统计,江阴市每年用于土地法律普法宣传的费用超过了百万元。
苏士虎认为,国土资源部门的首要职责就是依法保护好资源。他在2001年上任之初就明确提出了“旗帜鲜明执法,全力以赴服务”的工作目标。为赢得各级领导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苏士虎不论是参加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还是在乡镇、企业的现场,甚至是田间地头,都要讲土地法律、讲土地新政、讲用地政策,增强了社会各界对国土资源的忧患意识、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
江阴局将各类土地新政策、新法规汇编成册,及时向市领导、各相关部门、各镇各村和有关重点企业赠阅。在全市主要出入口设立大型宣传牌,在市区主要街道的电子屏幕上每天滚动播宣传标语,在各镇村主要道口撰写宣传节约集约用地的标语,在江阴电视台黄金时段常年播放公益广告,在电台“空中热线”栏目解答群众有关用地方面的咨询,江阴市真正做到“墙上有字、报上有文、广播有声、电视有形”,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近年来,江阴市国土资源局先后获得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全省土地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江苏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等荣誉称号,连续5年被市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和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三个“百分之百”是“跑”出来的
防止发生违法用地,关键是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及时发现、制止、查处不是在办公室坐出来的,而是巡查“跑”出来的。分管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江阴局党委副书记肖伯仓有着深刻的体会。
近几年来,江阴市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查结合”的土地监察方针,提出“强化巡查密度、强化执法强度、强化考核力度”的工作目标。2006年,江阴市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和健全了市、镇、村三级土地监察信息网络,全市有市、镇、村三级专(兼)职土地监察人员358名,土地监察信息网络逐步完善健全。2007年,为了进一步拓展执法领域,在原有三个监察中队的基础上又成立了城区监察中队,进一步加大了对城区违法用地,特别是对改变土地用途、改变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利用条件(容积率)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在建立和完善市、镇、村三级执法监察网络的基础上,江阴局明确要求国土所工作人员每两天对辖区进行一次巡查,中队每三天对片区进行一次巡查,大队每半月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巡查。对严重违法违规的重点区域,派专人进行跟踪检查,并不定期组织拉网式巡查。同时还坚持做到巡查“无假日”,巡查全天候,对各类土地违法行为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理。通过高密度的巡查,2004年以来,先后有500余宗违法行为被国土资源部门在第一时间发现并制止。今年江阴局先后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用地43宗,涉及违法用地150.13亩,真正做到了把“违法用地信息掌控在萌芽状态,把违法用地行为遏制在破土之初”。
江阴局在充分发挥执法队伍作用的同时,注重强化全系统所有人员的执法意识,在全系统形成“人人都是执法队员、个个都要依法办事”的氛围,明确系统内全体人员无论处于哪个层次、哪个岗位,人人都要把执法监察当作分内事,改变了执法监察部门单枪匹马、孤军奋战的被动局面。江阴局注重将执法监察行为向所有办理事项拓展,严格各项业务办理的流程,尤其是加强对用地者取得土地权过程和拿地后的跟踪管理。该局用地科严把“批前、批中、批后”三道关,实行二次发证制度,通过控制办理抵押和转让登记手续来规范用地行为。该局测量队会同各国土所在项目动工之初进行交地放线,在用地四至范围竖立界址桩,防止少批多用。土地交易中心建立出让土地回访和跟踪管理制度,对每一块出让土地至少回访和跟踪登记三次,同时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将跟踪管理信息及时反馈给土地利用科和法规监察科,对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用地形成监管合力。
三个“百分之百”是“考”出来的
做好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不能只是拆除、查处,更重要的是明确责任,做到有考核、有奖惩。这是江阴市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一个创新点。
江阴市在完善土地违法发现机制的同时,还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在全市开展了创建“土地执法模范镇”活动,充分调动基层政府依法用地的积极性。对考核评为土地执法模范镇的地区,奖励一定数量的用地指标。为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江阴市把任务层层分解、把内容项项细化,把标准个个量化,并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各级责任,市政府确定各镇(街道、办事处)及市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为了强化执法监察工作,江阴局还加强国土资源部门内部的考核奖惩。除按照年度土地执法监察目标管理考核外,还下发了《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二次考核办法》,所辖区域内发生违法用地的宗数和面积的多少与被考核人员的年度奖金总额相挂钩。具体按照“国土所所长、副所长、专职土地监察员、其他工作人员分别按照奖金基数总额的40%、30%、20%、10%;执法监察分管领导、监察科、监察大队、正副科(大队)长、监察中队长和其他监察人员分别按照奖金基数总额的30%、50%、20%;包片片长、挂所干部按照奖金基数总额的20%、10%与年度执法监察二次考核得分相挂钩”的办法考核,实行全员考核,促进了更加严格执法。
今年以来,江阴局又在局内网运行信访监察软件,把所有的违法用地举报都输入系统,系统自动分解到责任部门和具体经办人并全程监控、限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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