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完善我国招投标市场,由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九部委编写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以下简称《标准文件》)已于2008年5月1日实施,由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将于2009年1月1日施行。同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也正在广泛征求意见中。一系列相关政策的出台与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投标文件编写质量,打破行业分割,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大市场的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各地、各行业企事业单位管理者及从业人员在采购、招标及评标活动中依法组织实施,提高管理技能和实务操作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决定举办“集中采购、招投标实务操作全过程及评标监管技能高级研讨会”。本次研讨会以具体的案例为基础,针对采购、招标及评标实施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及技术技巧层层展开、深入剖析、揭示科学内涵,欢迎相关单位选派人员参加。
附件1:参会须知
附件2:参会回执
参
会 须 知
一、培训内容
1、政府采购与集中采购主要方式及相互区别;
2、供应商资质证明和资格审查;
3、招标采购流程及招标前期准备工作;
4、招标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5、预防(陪标、围标与串标)违纪投标;
6、投标策略和作价技巧;
7、投标决策的内容、类型、差异,影响投标决策的因素;
8、投标的成本价密码及其成本控制;
9、设备采购投标、评标的技术及商务指标体系构成;
10、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标价法)成本价和低价中标问题的分析;
11、投标人(供应商)投诉处理方法;
12、财务、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
13、国际投标规则与经验;
14、《标准文件》主要内容及适用;
15、《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讲解;
16、即将出台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招标采购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介绍。
二、邀请专家
王荣年
亚洲开发银行采购业务种子教员
侯跃英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监察局局长
朱宏亮
清华大学教授、招投标专家、《建筑法》修改稿参与者
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同志
三、时间和地点
2008年11月18
日--21日 深圳
2008年12月
02日--05日 海口
四、相关费用
2200元/人(含培训、专家、资料、午餐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1523648
联系人:刘鹏、梁舰
传
真:010-51524647
Email:canhuihuizhi@126.com
附件2:
参
会 回 执
单位名称 |
|
行业类别 |
|
通讯地址 |
|
邮
编 |
|
审
批
人 |
|
职务 |
|
电话 |
|
联系人 |
|
Email |
|
电
话(区号) |
|
传
真 |
|
参会代表姓名 |
性别 |
部门 |
职务 |
电话 |
手机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希望与专家
交流的问题 |
|
是否住宿 |
□是
□否
|
住宿标准 |
□单间
□标准间
□合住 |
会议地点 |
□深圳
□海口 |
费用总额 |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小
写 |
¥: |
付款方式 |
□通过银行
□通过邮局 |
汇款方式 |
户
名:北京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
开户行:华夏银行阜外支行
账
号:4059200001810100016846 |
参会方式 |
请参会单位把参会回执回传或E-mail至会务组,在报名7日内将会务费通过银行或邮局等方式付款,会务组确认到款后即发《参会凭证》,其中将详细注明报到时间、报到地点、食宿等具体安排事项,各参会代表凭证入场。 |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注:
1、如报名人员较多时此表格可复印使用,传真件有效,请用正楷字填写
2、通知文件有限,请协助转发组织相关单位报名参加六人以上者可免一人会务费。欢迎各单位组团参加!
会务组联系人:刘鹏
电话:010-51523648
传真:010-5152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