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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石漠化”
内容
  石漠化即喀斯特荒漠化或石化,与我国西北一带沙漠化现状相似,是土地劣化演变的极端形式之一。广西和贵州等地原本就有大面积的碳酸岩分布,又由于不断地开荒种地,破坏了原有植被,需千万年才能形成的瘠薄土层经风吹雨打迅速流失,最后地表只剩下不能种任何植物的石块。我国西部石漠化速度相当快,其中广西碳酸岩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37.8%,石漠化以每年3%—6%的速度递增。石山地区不但形成“山光人穷,穷山恶水”的恶性循环,且由于土壤稀薄、缺水易旱,也是造林绿化中最难啃的“硬骨头”。
  石漠化是指在热带、亚热带湿润、半湿润气候条件和岩溶及其发育的背景下,受人为活动的干扰,使地表植被遭受破坏,导致土壤严重流失,溶岩大面积裸露或砾石堆积的土地退化现象。是岩溶地区土地退化的极端形式。
  包括石漠化在内的荒漠化问题,是当今全球最严重的环境与社会经济问题之一。在1992年6月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荒漠化防治已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列入《21世纪议程》。石漠化作为新课题,首次列入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写到“十五”计划纲要:“加快小流域治理,减少水土流失。推进黔桂滇喀斯特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
  石漠化是“石质荒漠化”的简称,石漠化是在喀斯特脆弱生态环境下,由于人类不合理的社会经济活动而造成人地矛盾突出、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土地生产能力衰退或丧失,地表呈现类似荒漠景观的岩石逐渐裸露的演变过程。从成因来说,导致石漠化的主要因素是人为活动。由于长期以来自然植被不断遭到破坏,大面积的陡坡开荒,造成地表裸露,加上喀斯特石山区土层薄,基岩出露浅,暴雨冲刷力强,大量的水土流失后岩石逐渐凸现裸露,呈现出“石漠化”现象,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石漠化”的程度和面积也在不断加深和发展。“石漠化”发展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土地资源的丧失。又由于石漠化地区缺少植被,不能涵养水源,往往伴随着严重人畜饮水困难。水土资源不断流失后呈现的“石漠化”现象,不仅恶化了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而且将使群众失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许多地方不得不考虑“生态移民”,类似贵州省的麻山地区就是较为典型的例子。据调查统计,贵州全省喀斯特石漠化山区由于生态恶化已不具备生存条件而需要移民搬迁的还有约45万人,目前正采取措施逐步进行移民搬迁。
  贵州省轻度以上石漠化面积为35920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0.39%。其中,轻度石漠化面积22733平方公里,中度石漠化面积10518平方公里,强度石漠化面积2669平方公里。另外,尚有43714平方公里的土地有潜在石漠化趋势。从石漠化在县级行政单元的分布来看,除赤水、榕江、从江、雷山、剑河5县(市)无明显石漠化外,其余都有明显的石漠化现象。从空间分布看,石漠化土地多集中分布在喀斯特发育的南部和西部,以六盘水、黔西南、黔南、安顺、毕节所占面积最多,呈现出南部重北部轻,西部重东部轻的特点。以县级行政单元分,石漠化面积;占国土面积40%以上的有9个县,小于10%的17个县,其余均在10%--40%之间。在贵州5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中,石漠化面积占国土面积20%以上的有30个县,而且凡是石漠化严重的地方,都是贵州最为贫困的地方。
  至2005年底我国的石漠化土地总面积为12.96万平方公里,占(监测区)岩溶面积的28.7%。

 

机构链接: 自然资源部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国家遥感中心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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