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要求各县区认真整改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倒排调查工期,落实有效措施,确保在8月底之前完成城镇土地调查,年底前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
强力推进城镇土地调查。该市限定完成时间,要求各县区在8月底之前完成城镇土地调查,9月份组织全市城镇调查成果的总体验收。加强调度和督导,从7月份开始各县区每周上报一次进度,市里每两周通报一次,对进展缓慢的县区局约谈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将土地调查作为国土资源目标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对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严格进行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的取消其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对于完成较好的进行表彰奖励。
严格调查经费的审计。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分别会同财政部门组成财务、地籍、纪检等部门参加的内部审计小组,对本级二次调查的经费使用包括项目承包、政府采购等,特别是对省里拨付的控制测量和各项试点费用,进行全面梳理审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做好迎接审计的各项准备工作。
加快土地调查的成果应用和信息化建设。搞好土地利用状况及耕地、建设用地的专题分析以及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汇总和整理工作,制作专题图件和图册。加快地籍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一张图工程",逐步建立起建设用地"批、供、用、补、查"综合监管平台。
进一步提高集体土地登记发证覆盖面,国家确认调查成果后,加快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年底前完成发证任务。尽快实现土地登记发证网络化管理,推进地籍管理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严格土地登记审批把关,确保土地登记结果的公信力。规范地籍档案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土地登记代理等相关工作。加快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土地权属争议数据库建设等工作,全面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