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办〔2014〕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
为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才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测绘地理信息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优势作用,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职 业能力和技能水平,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决定于2015年继续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等有关部门举办第四 届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就做好竞赛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竞赛选拔工作的重要意义
举 办竞赛是宣传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形象、展示人才培养成果的重要窗口,是推进行业岗位练兵、推动产业协同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弘扬测绘精神、践行测绘文化的重要 载体,是提升职工能力素质、实施“人才强测”战略的重要举措。竞赛呈现出“关注度高、影响力大、参与度广、竞争性强”等特点,打造了青年成才的“梦工 厂”,成为了产业升级的“助推器”,开辟了文化建设的“新阵地”,塑造了展示成就的“宣传栏”,为在平凡岗位上辛勤工作的普通职工成长成才搭建了平台。竞 赛活动的广泛开展,有利于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激发技能人才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有利于扩大测绘地理信息工作 的社会影响,彰显行业管理与服务作用,增强行业凝聚力和职业荣誉感;有利于传承与创新技术技能,培塑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促进技术进步、装备改进、质效提 升,为推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繁荣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切实把握竞赛选拔工作的主要内容
省级选拔赛是全国竞赛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全国决赛参赛选手的必要方式。竞赛选拔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结合生产实际、注重工作实效,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培、以赛促练、以赛促建”的工作目标。
(一)组织机构
国 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对竞赛工作高度重视,为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竞赛组委会,其成员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 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等有关部门的领导组成。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 并为各地开展省级选拔赛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二)项目设置与时间安排
本届竞赛分工程测量和地图制图两个项目。全国决赛拟于2015年9月至10月举行。各地区应于2015年8月前完成全国决赛参赛选手的选拔工作。
(三)竞赛标准与内容
竞 赛以国家职业标准中的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并结合测绘地理信息高技能人才培养和生产岗位需求,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 新技能等内容。竞赛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侧重于技能操作考核。其中,工程测量竞赛的技能操作考核内容为1:500数字化测图;地 图制图竞赛的技能操作考核内容为地理信息数据处理。
(四)参赛选手选拔与组队
参加全国决赛的选手应通过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选拔赛的方式产生。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选派一支代表队参赛,每个竞赛项目选派2名选手参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可单独组队参赛。
三、积极加强竞赛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 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本地区参赛选手选拔及相应组织协调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与 当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联合办赛,争取荣誉,激励奋进。有条件的市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也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 开展选拔赛。同时,由于竞赛是一项系统工程,受众面广,涉及人员多,组织工作复杂,各单位要周密安排,正确处理好竞赛活动与安全生产的关系。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 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遵循“勤俭、务实、高效、和谐”的办赛原则,按照竞赛组委会印发的竞赛通知、技术纲要、评分标准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地区预 赛的实施方案,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督促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发动行业单位积极参与,鼓励从业人员踊跃报名,通过竞赛选拔的方 式,遴选出水平高、素质好的优秀选手参加全国竞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利用好举办竞赛的契机,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积极搭建平台、创新载体,为实现竞赛目标提供强大的文化牵引和精神动力。要策划宣传热 点,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优秀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竞赛氛围,引导广大职工树立“追求梦想、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扎实 奉献”的优秀品质。
(四)统筹协调,及时沟通。各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工协作、各司其责”的原则,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形成规模效应。为便于了解各地区选拔情况,统筹推进竞赛活 动有序开展,请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于2014年11月20日前将本地区竞赛联络员信息(含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报送竞赛组委会办 公室(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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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