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地理信息局印发通知,就加强全省县级数字建设提高要求。一是全面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数字城市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级各部门要对照通知要求,总结经验,查找差距,深入整改,确保省政府部署的县级数字城市2015年底全部启动的目标按照保质实现。二是全面加快市县级数字城市建设进度和推广应用。2015年6月底前,全省11个设区市数字城市要全面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已经通过验收的城市要加快对成果的推广与应用,适时启动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辅助政府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工作。2015年底,全省132个县(市)及部分区要完成县级数字城市建设立项启动工作,通过竣工验收的县级城市要达到50个以上。三是加强县级数字城市建设承建资格单位管理。加强数据保密管理,在县级数字城市建设中,承担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和三版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3项工作的单位,设定为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单位;在县级数字城市建设中部门应用系统研发承建资格单位不受地区限制,要求为全国范围内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范围甲级测绘资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