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中国 先知先行 会员中心 业界专访 法律法规 行业培训 电子期刊
地理空间项目网  
  首页 项目预告 招标公告 中标结果 行情监测 行业报告 行业动态 电子标书 优秀服务商 供求信息 测绘英才


 
行业分类
GPS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行业资讯 》行业动态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举办全国地理信息应用成果和地图网上展览的通知
- | 2015-04-10 | 来源: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国测图发〔20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彰显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国内外社会的重要作用,提高我在国际地图领域的影响力,2015年8-11月将举办全国地理信息应用成果和地图网上展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网上展览的重要意义

举 办全国地理信息应用成果和地图网上展览,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紧密贴合中央深化改革、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体现,对于提升测绘地理信 息的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举办网上展览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网上展览各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总体工作安排

以展示“十二五”期间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主线,按照“总体规划、分建部署、各自运维、集中展示”的原则,基于互联网建设“1+1+31+N”网上展馆集群,打造地理信息应用成果线上交流和宣传的永久性平台。

网 上展览共分为4种类型(主展馆1个、地图展馆1个、地方展馆31个、企业展馆N个)、2个版本(中文版、英文版)。其中,主展馆、地图展馆、试点地方展馆 和试点企业展馆将于8月中下旬在国际制图大会暨国际地图年活动期间开通,其他展馆(仅限中文版)将于10月在全国地理信息应用工作会议上开通。

三、组织机构

为 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成立全国地理信息应用成果和地图网上展览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组委会)。全国组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测绘地信局有关领导担 任,成员由测绘地信局、中央网新办、外交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保密局等部门有关司局和单位负责人 组成。

四、实施步骤

网上展览共分为策划、部署、实施、展示、总结与更新维护6个阶段组织开展。其中,实施阶段为4-8月(非试点展馆可持续至10月)。

(一)主展馆、地图展馆、试点单位展馆

4月15日前,完成各展馆的总体设计与方案编写工作,报全国组委会审核;

5月15日前,完成向主展馆、地图展馆的资料提供工作;

6月15日前,完成各展馆内容设计与审核;

7月15日前,完成各展馆的制作;

8月15日前,完成展览发布并开展试运行。

(二)其他展馆

5月15日前,完成各展馆的总体设计与方案编写工作并报全国组委会审核,完成向主展馆的资料提供工作;

8月15日前,完成各展馆内容设计与审核;

9月15日前,完成各展馆的制作;

10月10日前,完成展览发布并开展试运行。

11月集中展示结束后,将对展览进行全面总结并继续保留网上展馆、适时更新。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网上展览工作,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或明确专门的部门和人员,与全国组委会对接展览制作与发布等事宜,推动相应展馆建设。

(二)协同推进,注重实效。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各自展馆建设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同时,向主展馆、地图展馆提供优秀成果,树立网上展览品牌,彰显测绘地信特色。

(三)严格把关,确保质量。要展示自主编制或得到授权的地理信息应用成果或地图产品,并及时将展馆建设方案送全国组委会审核把关、将展览内容依法送有关部门进行地图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展览合规合法,做到万无一失。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体,对展览进行多渠道、全方位、全过程的宣传,推介典型应用成果、宣传优秀地图产品。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全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地理信息与地图司)的联系,及时沟通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人:孙维先  63882105(兼传真)

邮  箱:ditu@sbsm.gov.cn

附件:全国地理信息应用成果和地图网上展览实施方案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5年4月8日

附件:全国地理信息应用成果和地图网上展览实施方案

为彰显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国内外社会的重要作用,提高我在国际地图领域的影响力,2015811月将举办全国地理信息应用成果和地图网上展览。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展示“十二五”期间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主线,建设网上展馆集群,打造地理信息应用成果线上交流和宣传的永久性平台。

二、总体思路

按照“总体规划、分建部署、各自运维、集中展示”的原则,基于互联网虚拟“1+1+31+N”展馆集群,通过统一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展馆集群分为“4种类型,2个版本4种类型即主展馆(1个)、地图展馆(1个)、地方展馆(31个)、企业展馆(N个)。2个版本为中文版和英文版两个语言版本。其中,主展馆、地图展馆、地方展馆(试点)、企业展馆(试点)为中英文2个版本。

三、主要任务

(一)总体规划。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对展览进行统筹规划、总体设计,明确展览布局、架构及总体要求。

(二)运行环境建设。搭建网上展览所需的软硬件环境和网络环境,确保展览安全平稳运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建设展览门户网站,为展览搭建统一发布平台、访问入口并集成展馆链接;建设展览管理系统,为主展馆、地图展馆、企业展馆的制作、管理、发布提供技术工具和手段。地方展馆的软硬件环境及网络环境建设由各省级测绘地信部门自行组织实施。

(三)设计制作。省级测绘地信主管部门、参展企业、有关单位在总体部署、统一安排下进行创意设计、展馆制作、内容发布。各展馆设计方案实施前报请审核,展示内容发布前依法进行地图审核、保密审查。

1.主展馆。设序言、领导关怀、测绘沿革、主要成果四大板块。其中,主要成果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成果(含北斗、资源三号)、基础测绘成果(含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地理国情普查与监测成果、地理信息典型应用(含天地图)等4部分,由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负责设计、制作并发布,各地、各有关企业和单位负责提供相关资源。

2.地图展馆包括古地图、地图精品等内容,由中国地图出版集团负责设计、制作并发布,有关地图编制出版单位参与。

3.地方展馆。以省级测绘地信部门为基本单元,分别展示各地的优秀地理信息应用成果和地图产品,由各地测绘地信部门自主设计、制作并发布,河北省地理信息局、江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先行试点。不具备条件的省份可按照统一的技术要求完成展览内容编辑与制作,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提供内容发布等技术支持。

4.企业展馆。以测绘地理信息企业为基本单元,分别展示各企业的优秀地理信息应用成果和地图产品。各企业按照统一的技术要求完成展览内容编辑与制作,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提供内容发布等技术支持。四维图新、凯立德公司先行试点。

鼓励各地、各有关单位通过开展有奖问答、设置虚拟讲解员、搭建创意擂台、开发手机APP、投放互动游戏等方式,增强展览的参与性和互动性。

(四)运行维护。省级测绘地信部门、参展企业、有关单位分别负责相应展馆的运行维护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策划阶段(13月中旬)

开展展览顶层设计与总体策划,制定展览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确定地方展馆、企业展馆试点省份和企业,开展主展馆、地图展馆、地方展馆(试点)、企业展馆(试点)总体设计并制定相应展馆布设实施方案。

(二)部署阶段(3月下旬-4月中旬)

组织召开测绘地理信息与地图管理工作座谈会,印发关于举办网上展览的文件,全面布置展览的组织实施工作,确定主展馆、地图展馆、地方展馆(试点)、企业展馆(试点)总体设计与实施方案。

(三)实施阶段(48月)

开展主展馆、地图展馆、地方展馆(试点)、企业展馆(试点)资料收集、脚本编制、展览制作、内容发布、地图审核、保密审查,开展地方展馆(非试点)、企业展馆(非试点)总体设计、方案编写、方案审定、资料收集、脚本编制、展览制作、内容发布、地图审核、保密审查,组织开展展览试运行和预热宣传。

(四)展示阶段(811月)

在国际制图大会暨国际地图年活动期间举办展览预开通仪式,在全国地理信息应用工作会议期间举行正式开通仪式,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做好运行维护工作。

(五)总结阶段(1112月)

全面梳理总结展览开展情况。

(六)更新维护阶段(2016年-)

本次展览结束后,继续保留网上展馆并适时更新。

五、组织机构

为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成立全国地理信息应用成果和地图网上展览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组委会),主要负责展览的组织领导、重大事项协调等工作。主任委员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库热西·买合苏提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王春峰、闵宜仁担任。成员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外交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保密局等部门有关司局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展览的策划、部署、建设、运维等组织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地理信息与地图司,主任由地理信息与地图司司长赵继成兼任。

网上展览由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中国地图出版集团承办,由中国测绘宣传中心、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管理信息中心、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地图技术审查中心、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等单位协办。

六、工作经费

主展馆、地图展馆制作等费用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统筹安排。

地方展馆、企业展馆制作等费用由各地测绘地信行政主管部门和参展企业自行承担。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字数400字以内)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以上网友评论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地理空间项目网观点
·地理空间项目网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声明:地理空间项目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机构链接: 自然资源部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国家遥感中心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网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中国测绘学会 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 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