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扩大内需的精神,海南、陕西、湖南等地国土资源厅纷纷出台政策措施,积极主动搞好服务保障和监管工作。
近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从审批服务、用地保障、项目申报和土地储备等方面制定措施,推进海南省重点项目和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建设。省厅提出,要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优先安排拉动内需项目论证、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同时,明确规定要将拉动内需项目的审批时间缩短到原来时限的50%以下;改革审批流程,推行“并联极速”作业,并协调有关部门同时推进各项审批工作,减少作业流程时间。进一步加快规划修编,统筹用地指标。加大土地储备力度,积极搭建省级融资平台。在确保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市县的建设用地指标。加大矿产勘查力度,整合矿业经济,优先发展优势矿产资源深加工产业,发挥矿业经济对全省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出台了实施意见,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自主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和灾后恢复重建等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等民生用地;在农村建设用地中,优先保障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等用地。切实保障公路、铁路、机场、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明后两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要重点保障列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项目的用地需求。在开展服务保障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项目用地的监管。
近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用地保障和服务八项措施。湖南将统筹各行业和各区域用地,对土地利用计划实行差别化管理,优先保证交通、水利、能源、民生、生态环保、结构调整、承接产业转移等项目用地。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优先用于扩大内需重点建设项目。对因产业结构调整增加投资的工业项目,利用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扩大内需建设项目通过租赁、转让、合作经营等形式,使用现有存量集体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