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中国 先知先行 会员中心 业界专访 法律法规 行业培训 电子期刊
地理空间项目网  
  首页 项目预告 招标公告 中标结果 行情监测 行业报告 行业动态 电子标书 优秀服务商 供求信息 测绘英才


 
行业分类
GPS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业界专访

樊志全----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司长

内容
  地籍管理工作关系国体国策,关系社会发展稳定,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地籍工作必须继往开来,开拓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各族人民群众造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多作贡献。
  回顾中国革命史,我们党一直十分重视农民和土地问题。毛泽东同志曾亲自起草颁布了《井冈山土地法》和《兴国土地法》,1931年4月2日签发了《关于调查人口和土地状况的通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设立了“土地部”,颁布了《土地登记法》,颁发了土地证;陕甘宁边区政府也曾先后颁布《土地所有权条例》、《地权条例》、《土地登记条例》等土地法规,实行土地统一登记;新中国成立后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相继颁布了土地登记规则和办法,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恢复和发展。
  改革开放的20多年间,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不断推进。1978年,安徽凤阳小岗生产队实行土地包产到户,奏响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序曲;1986年6月25日,《土地管理法》正式颁布实施,对土地调查、土地登记等作出明确规定;1987年,深圳特区率先敲响了土地使用权拍卖第一槌,土地资产属性开始显现;1996年完成的全国第一次土地利用状况调查,摸清了全国土地资源家底;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听取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汇报,之后每年3月召开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都明确要求加强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和基础测绘工作。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支持下,国土资源部门运用先进技术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土地产权管理,搞好调查评价,使中国地籍工作迈进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21世纪地籍管理工作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和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紧紧围绕资源利用可持续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任务,推进全面覆盖,实现地籍系统化;推广高新技术,实现地籍现代化;推行市场机制,实现地籍产业化;推动依法行政,实现地籍法制化;充分发挥地籍在经济调查、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推进全面覆盖,实现地籍系统化。要以扩大地籍覆盖面为重点,全力提高地籍数据资料的全面性、准确性和科学性。通过实施全国地籍管理“十五”计划,2005年在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三个经济圈及其他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实现城乡地籍调查、登记数据库建设和信息系统全面覆盖,2020年实现全国地籍信息系统联网和信息共享及网上查询服务。
  推广高新技术,实现地籍现代化。按照应用主导、面向市场、网络共建、资源共享、技术创新、竞争开放的发展思路,大力采用高新科技成果,促进地籍信息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2020年建成符合统一规划要求,统一技术标准,网络互通,信息资源丰富的全国性集语音、数据、图像为一体,面向未来,结构合理,高速准确的信息系统,全方位、多层次地满足各种业务需要和社会需求。
  推行市场机制,实现地籍产业化。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同时,推进地籍社会化和产业化,显化地籍资料的商品属性和地籍成果的资本属性,提高地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推动依法行政,实现地籍法制化。加强土地权籍管理调查研究,从中国国情出发,按照对一切合法土地产权一体保护、权利法定、违法行为法定、诚实信用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应当贯彻的原则,明晰土地权利的称谓、主体与客体、内容与限制、取得与丧失等有关内容,增强土地权籍法律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和与国际性法规的一致性,使土地权籍真正与权利人利益相联系,与权利人利益相制约,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国际惯例相呼应,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服务。

 

机构链接: 自然资源部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国家遥感中心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网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中国测绘学会 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 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


Copyright © 2005-2020 地理空间项目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服热线:010-62211685(直拨)
Q群1:42720732(已满)  Q群2:60428364(已满)  Q群3:77256492(已满)  Q群4:71897230(已满)  Q群5:100810128
京ICP证 0704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