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原则通过了专家评审。按照方案,未来5年,宁夏将在中北部实施337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完工后将新增耕地78.5万亩。
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总建设规模为337.8万亩,中部片区237.3万亩,北部片区100.5万亩。项目实施后,预计新增耕地78.5亩,其中中部片区预计新增耕地63.6万亩,北部片区预计新增耕地14.9万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计划总投资36.61亿元。
评审组审阅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听取了宁夏国土资源厅的专题汇报,先后赴中宁县、同心县和平罗县进行实地调研和考察,听取了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质询。评审组认为,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实施可以较大幅度地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宁夏中北部地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项目符合《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项目区的选择基本符合重大工程项目要求,集中连片,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大。该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及环境影响评价已通过水利、环保部门的论证和批复,可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依据。专家认为,该项目的实施计划基本合理,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内容符合当地实际,可操作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