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泗洪县严格土地整理资金预算管理,全程监管资金使用,以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
该局按照规定的编制办法、程序、时限,组织项目投资预算的编制、审核、报送,建立、完善项目预算专家评审制度,建立项目预算约束机制。项目预算一经下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
对整理项目资金,该局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支出范围和标准开支,更不得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实行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批复的项目预算、施工合同和工程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建立健全项目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对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的财务管理与监督;严格项目资金竣工决算,规范项目的业绩考评。